近日,河南省消防救援總隊發布關于調整《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相關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的通知。其中違法行為編號009—1 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不具備從業條件從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裁量階次認定明確:消防設施操作員少于6人且中級資格少于2人、消防工程師少于2人或無一級消防工程師以上情形定位嚴重階次,最高罰款10萬元(具體裁量標準見文末)!
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虛假文件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不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開展消防技術服務活動。冒用其他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名義從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未經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蓋章,或者未加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印章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的項目負責人或者消防設施操作員未到現場實地開展工作。未公示營業執照、工作程序、收費標準、從業守則、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證書、投訴電話等事項。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未在經其維護保養的消防設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的。
為貫徹落實新修訂的《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應急管理部令第7號),總隊在《河南省消防救援總隊關于調整〈河南省消防行政處罰裁量標準〉部分內容的通知》(豫消函〔2021〕155號)的基礎上,對與《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相關的行政處罰裁量標準進行了修訂,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各單位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總隊法制與社會消防工作處。